2024-05-17 10:11:24 小编
近日,高密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老干部局、市民政局等联合出台《关于推进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融合共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离退休干部党建融入城市基层党建大格局。
《实施意见》要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应当与所管理服务离退休干部常年居住相对集中的社区党组织融合共建,还可与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活动场所所在社区党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双报到”社区党组织融合共建。要做好灵活联系对接,通过互通信息、协商确定共建事宜,签订融合共建协议,明确融合共建的目标任务、具体项目、工作责任、有关要求等。
《实施意见》指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要组织离退休干部到与之融合共建的社区党组织报到,鼓励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与社区、小区(网格)党组织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条件成熟的社区党组织可成立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或临时党组织。要建立小区(网格)党组织联系点,联合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将活动下沉到小区(网格)。积极探索建立党员和群众参加活动情况双向反馈、结果互认机制。要整合共享各类资源,建设开放的离退休干部党建活动阵地,积极探索在人才、信息、文化、服务等各方面共建共治共享。
《实施意见》强调,要做好离退休干部学习教育,鼓励引导离退休干部积极参加社区开展的各类学习活动。要加强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通过党内关怀、志愿服务、社会救助等办法给予更多关心照顾。要推进离退休干部文化养老,鼓励离退休干部加入社区、小区(网格)各类文体团队,开展适合离退休干部特点的文体活动。要组织离退休干部助力社区治理,充分发挥自身特长优势,在社区、小区(网格)组织中兼职任职,组建志愿服务队伍,积极参与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关心下一代等志愿活动,擦亮“霞满凤城”志愿服务品牌。要激励离退休干部服务群众,积极参加社区、小区(网格)党组织开展的设岗定责、承诺践诺等活动,发挥好长者先锋的示范带头作用,引导老同志争做有作为、有进步、有快乐的时代老人。
《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各牵头责任单位、离退休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以及镇街区、社区党组织的工作责任。要求加大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镇街区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经费的支持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融合共建的重要意义、重要部署、工作动态和先进典型,不断扩大影响,营造浓厚氛围。